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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苏州高新区(原苏州新区)于1997年10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首家实施ISO14000标准试点区,又于1999年9月成为全国首家“ISO14000国家示范区”。几年来,在国家环保总局及省、市环保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围绕ISO14000标准,结合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和区内的环保工作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实践证明,ISO14000标准作为一个系统、一个框架和一种方法,必须与我国环保制度紧密结合才有生命力;同时,通过环境管理体系“PDCA”持续改进的运行模式,也保证了各项环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借此机会,我就苏州高新区结合国家环境管理制度,实施运行ISO14000标准的情况,向各位领导和专家作一简要汇报,以期得到大家进一步的指导和帮助。
一、苏州高新区概况
苏州高新区位于苏州古城西侧,是苏州城市“一体两翼”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一翼。1990年,苏州市委、市政府遵照国务院“保护古城风貌,加快新区建设”的批复精神,以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向型经济聚集区、现代化新城区“三位一体”为目标,设立了苏州新区,规划面积52平方公里。1992年,苏州新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7年被外交部和国家科委联合确定为中国首批向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员开放的科技工业园区。为继续保持区域发展后劲,2002年下半年,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将原苏州市虎丘区大部与原新区调整合并为苏州高新区,区划调整后规划总面积达258平方公里。
苏州高新区自启动开发至今,我们一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按照聚集新产业、建设新城区和建立新体制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并重的发展战略,着力构建高标准的基础设施和高品位的环境管理体系,使经济社会得到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各项经济指标始终保持年增幅20%以上的高位增长,在全国5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名列前茅。2003年,全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51亿元,比上年增长23%;全口径财政收入42亿元,同比增长26.4%;工业销售产值700亿元,同比增长41%;完成进出口总额159.3亿美元,其中出口87.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84%和103.6%。目前,全区已引进了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个外资项目,其中全球500强企业投资项目41个,投资上亿美元以上的项目14个。外资项目总投资超过100亿美元,合同外资68亿美元,到帐外资41亿美元,已形成了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医药与精细化工、新材料和环保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区内7家企业的8种产品市场份额已位居世界第一,成为全国重要的电子基础材料、电脑及周边产品的生产基地。其中,电子信息产业总投资超过31亿美元,其产值占区域工业总产值的70%以上。
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苏州高新区始终对环保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我们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及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定、部署,坚持实施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三同步”、“三统一”方针,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环境建设,在区域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环境管理以及生态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此基础上,我们努力探索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在国家环保总局等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率先在全国开展ISO14000体系试点工作,并于1999年被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首家ISO14000国家示范区;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4年4月,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我们又正式启动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二、运行ISO14000标准的历程沿革和取得成效
开展ISO14000国家示范区工作,结合现行环保管理制度实施、运行ISO14000标准,有利于促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利于区域的全面发展。自从1999年获得ISO14000国家示范区的称号后,我区上下共同努力,积极保持了区域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一)、历程沿革
1997年10月,苏州新区被国家环保局批准为国家实施ISO14000标准试点区。1998年3月31日,召开“苏州新区管委会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标准试点工作动员大会”,试点工作全面启动。1998年12月28日,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开始运行。1999年7月,苏州新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心的认证;9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首家“ISO14000国家示范区”。2002年7月,苏州新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华夏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心的换证审核。2003年,正值区划调整之时,“二次创业”之际,我们对ISO14001体系文件进行较大的调整,以使体系适应新的发展需要。经过管委会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共同努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得到了有效地巩固、完善,目前体系正在有效运行。
我们在体系建立与标准运行的全过程中始终坚持了四条原则:
一是坚持以ISO14001标准为基准
ISO14001 是ISO14000系列标准的基础与核心,它规定了组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明确了环境管理体系的诸要素。因此,建立区域环境管理体系要符合ISO14001标准的基本要求,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应首先考虑该标准的要求。
二是坚持结合现行环境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环境管理制度,是几十年环保工作的经验总结,是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管理制度。将这些制度融入到环境管理体系中,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化、制度化、文件化的规章制度,并通过体系的运行,有利于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另外,对于一些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不易涉及的领域,通过ISO14001标准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这对我国现行的环保制度是很好的补充和完善。
三是坚持联系区内环保工作实际
ISO14000标准仅仅为我们提供了一套环境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如果不切实际的照搬照套肯定是行不通的。必须以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政策为依据,充分考虑到我区环保工作的具体情况,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同时,我们还强调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作为整个区域管理体系的一部分,通过适当调整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目标、加强控制等,建立符合ISO14001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使之与我区现有的管理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四是坚持合理有序的发展方针
作为一个区域,其存在的环境问题必然很多。如果在刚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就面面俱到,必然会大大增加既有工作量,提高工作难度,一定程度上可能挫伤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乃至对实施ISO14000标准产生反感。因此,我们在开始建立体系时,确定了“统筹考虑、抓住重点、循序渐进”的发展方针,没有制定过多过难的环境目标,以增加大家的信心。另外,鉴于区域开发建设在不断发展,建成区(城区)逐步扩大、未建成区(农村)逐步缩小,所以我们原则上把建成区作为重点,同时关注未建成区的一些突出问题。
(二)、取得成效
通过几年的努力,苏州高新区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得到了持续的深化和完善,区域环境质量也始终保持较好的水平,有效地改善了区域投资发展环境,促进了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具体来说,主要在这几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提高了环境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和实施ISO14000体系标准,引入国际化管理理念和方法,使各部门的职责更加明确,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别是在管理理念和方式上也实现重要的转变:由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对污染物的产生、转移、排放进行全过程控制;由污染源治理向污染预防、生态保护转变。对区域的污水处理、燃气等基础设施,按规划超前投入和建设,实现了污水集中处理,城市居民燃气使用率也达到100%。同时,拨巨资全面停止开山采石,并在沿山建立农业生态基地,恢复山体植被;由阶段性的推进向持续性的改进转变,将ISO14000标准的持续改进思想引进高新区的环境管理之中,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二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尽管区域城市化和工业化不断推进,但是,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各项环境目标的全面完成,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并没有同步增长,环境质量仍保持在一个良好的水平,局部地区甚至好于开发前。根据监测,区域水环境、声环境和空气环境质量与体系建立前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如空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已接近国家I级标准,总悬浮物也优于国家的二级标准,区域一些河道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等指标有所下降,水质已经优于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的要求,创造了适宜人居的优美环境。
三是提高了区域竞争实力
环境意识和质量正日益成为衡量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的一个重要因素。ISO14001标准的“遵守法律法规,预防为主和可持续发展”>三大原则,在高新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中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对国际高科技投资项目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苏州高新区开放型经济取得的快速发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外商看中了区域的环境质量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四是促进了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在苏州高新区创建ISO14000工作的带动下,区内企业也积极实施ISO14000标准。获得认证的企业,其产品也就获得了通向国际市场特别是欧美市场的绿色通行证,提高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认证企业通过把节水、节电作为重要的环境因素,采取各种措施节约消耗,降低了生产成本。到目前为止,全区已有84家企业获得了ISO14000认证,2003年这些企业的销售产值达到525亿元,占全区总额的75%,完成出口79亿美元,占区域总额的90%以上。目前,有20多家企业正在建立体系,预计到年内获得认证的企业将达到百家。
五是提高了群众环境意识
在体系运行过程中,我们加强了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采用各种方式,开展环保宣传,普及环保教育,引导全社会重视和参与,公众的环境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也带动了群众良好习惯的形成。今年,我们开展了“绿色高新区”的创建工作,对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绿色宾馆及绿色消费等进行了一系列评选,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很高,宣传效果良好。
三、结合国家现行环境管理制度,推行ISO14000标准的做法和体会
我国建立和推行的环境管理制度,是从探索管理整个中国环境的规律和方法出发,以实现环境战略总体谋划为目标,有计划地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目的地改善城乡环境质量,达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自建立示范区以来,我们吸取ISO14000体系的先进管理方法,与国家现行环境管理制度有机地结合,不断创新和完善环境管理工作,促进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
(一)、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我们在区域ISO14000体系运行中实施这项制度,进一步确定了各相关部门负责环保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和责任范围,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的管理方法,确保各项环保目标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每年年初,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按照《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程序》的要求,识别评价与本部门相关的重要环境因素。经环委会办公室汇总审核,环境管理者代表确认后,根据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出本部门的年度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及体系文件,继而确定本部门应完成的年度工作目标,并由管委会主任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予以确认,将年度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今年,管委会主任与三十个局(分局)、镇(街道)、分区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
在实现年度环保目标的过程中,各部门按照《监控和测量程序》及《内审程序》的要求,按监控频次开展检查与纠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各部门每月自行组织检查本部门环保目标的进展完成情况,同时,环委会办公室会同监察局也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年底,环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日常监控和测量的结果确认各部门是否完成年度环保责任目标,并形成考核报告,经环境管理者审定后报管委会主任作为考核各部门年度工作的依据。
实践证明,运行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全面完备的监控检查机制,将能够确保了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落实,使其不再成为一种形式。
(二)、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促进经济发展、遏制环境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环境管理中贯彻“预防为主”、严格控制新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两项重要法律制度。我们在区域ISO14000体系运行中实施这两项制度,坚持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制源头、综合治理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并通过明确各部门的相应职责,加强了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环境污染防治。
我们在《环境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中明确和规定了各职能部门的环境职责、作用和权限。各部门根据自身的环境职责,制定了相关的作业指导书,明确了内部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的要求,区环保局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在建设项目审批中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招商部门在引进项目时,根据我区产业的产业发展特点,有选择、有重点地进行招商引资,并向外商介绍我区的优势及环保政策及要求,并经常邀请环保局的同志具体介绍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引进关。项目引进后,经发、规划、工商、建设等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配合环保局做好项目的环保监管工作,未经环保局批准的建设项目,经发局不予立项或批准;规划分局不发用地许可证;工商分局不发营业执照;建设局不发施工许可证。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加强互动联系,通过信息交流等形式紧密配合,协商解决了许多急难问题。2003年,全区共审批建设项目693个,劝阻和否决17个不符合环保要求和选址不当的建设项目,对61个项目进行了验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和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
同时,根据“PDCA”持续改进的要求,管委会各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上,积极探索创新之路,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也进一步促进了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
(三)、实施污染集中控制,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污染集中控制是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为保护环境所建立的集中治理设施和采取的管理措施,是强化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我们在区域ISO14000体系运行中实施这项制度,主要是通过年度目标指标的实现保证污染集中控制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相应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的执行保证这些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相关管理要求的落实到位。
1、 污水集中控制
我区电子产业发达,人口聚集日渐凸显,各类重金属(如铬、镍、铅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始终是整个体系的重要环境因素,能否保持对水污染的集中控制治理对整个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起着关键作用。
在每年确定的环境目标中,都将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放在中心位置,并分解为若干环境指标,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以2003年为例,我们根据区内实际,具体分解了“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基本建成”、“完成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前期准备工作”等四条环境指标,由建设局主要扎口负责。
《污水管理程序》及《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管理程序》等程序文件明规定,相关职能部门须各司其职,落实污水集中控制。规划分局会同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制定辖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规划,建设局按此规划和开发建设进度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作为区域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污水管网接纳各单位排放污水的审批工作。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及管网的运行引进市场化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环保局对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单位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都要求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各相关部门还要求或鼓励区内企业合理利用水资源,采取“一水多用”、“中水回用”等方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
目前,日处理能力8万吨的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已投入使用,运行状况良好,2003年实际处理污水2110万吨,排水指标大大优于标准要求,每吨水耗电仅为0.25千瓦时。日处理能力4万吨的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竣工,准备投入运营。第三、四、五污水处理厂也相继开工和设计。预计到2007年,全区污水日处理能力将达到34万吨,铺设污水管网约400公里,覆盖所有已开发的区域。
2、 供气、供热集中控制
与水一样,废气的排放也始终是体系的重要环境因素,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同样被列为每年关键的环境目标。仍以2003年为例,我们分解量化了“建成区居民气化率保持在98%以上,新增居民用户3000户”、“完成辖区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烟尘专项整治”等四项建设指标,由环保局、建设局主要负责落实。
根据《废气管理程序》的要求,规划分局会同建设局、经发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制定高新区集中供热、供气的建设规划。建设局负责供气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监管。新、改、扩建锅炉由经发局会同环保局、公安分局严格审批和监管。随着集中供热的不断完善,需要停止使用锅炉时由环保局要求其停止使用。各镇、街道、开发分区做好废气污染防治的监管,对生产和使用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淘汰工艺和设备限期停止使用。随着集中供热设施及管道燃气建设的到位,我们开展了淘汰燃用高污染燃料设施的工作。2002年,淘汰了22台1蒸吨/小时及其以下的锅炉、炉灶。今年,继续将淘汰4蒸吨/小时及其以下锅炉列入环境目标,淘汰锅炉的单位将全部使用管道蒸气,年内将有15台燃煤锅炉停用。这样,原来的建成区内以及新开发的区域内将不再存在4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和其它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另外,区内管道液化气和管道煤气的管网已能服务建成区的每个角落,满足了居民和工商户的用气要求。事实证明,集中供气、供热为大气污染控制和改善空气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目前我区空气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在II级。
(四)、多管齐下,强化环境管理
我们还制定了《排污收费程序》、《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程序》、《环境监察程序》、《环境监测程序》以及污水、废气、噪声、固废、化学危险品管理等二十五个运行程序文件,使国家的有关环境管理制度通过体系的运行得到了贯彻落实。
1、 排污收费制度
我们制定了《排污收费管理程序》和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明确了排污收费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征收环节上,首先是强调环保局足额全面征收。几年来,区内实行污染集中控制等制度,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但排污费征收额仍逐年增加,截止今年9月底,累计已突破200万元。其次是明确缴款直接入财政帐户、统一入库。在使用环节上,除上缴省、市部分,全面用于区域环境治理,2002年和2003年分别有731和735万元直接用于区域污染治理。对于环保部门的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全部由财政另行拨款解决。另外,物价局每年对环保局的收费标准及执行情况进行年检,审计局每年对全区的排污收费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通过各相关部门共同履行职责,使排污收费制度在我区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2、 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
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旨在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排污或治理方面的有效信息,是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中,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基础,而排污许可证则是对排污者排污的定量化。在《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管理程序》及相应作业指导书中,我们明确了两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申报内容必须真实;二是要求企业应按规定的时间申报。申报内容的真实性是这一制度的灵魂,虚假的申报将扰乱有关部门的管理和决策工作。对申报时间的要求也是必要的,当企业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或浓度发生重大变化时,如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就难以及时采取必要的对策,防止危害的造成。2003年,全区313家污染企业进行了排污申报登记并建立了动态管理数据库。经核定,环保局对其中106家重点排污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基本掌握了工业企业排污状况和污染总量。
3、 限期治理制度
在《环境监察程序》、《环境监测程序》等程序文件及有关作业指导书中,我们都涉及了限期治理的相应内容。对确定进行限期治理的重污染企业、项目,由管委会统一明确治理时间、治理后效果等要求,并分解任务,各职能部门按法律程序执行落实治理任务。2002年和今年,我们两次限期淘汰了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小锅炉、窑炉、炉灶;2003年,我们限期治理了7家水污染企业;今年,又责令关闭了2家治理无望的污染企业,有效改善了河水水质。从几年实践的效果来看,限期治理制度作为政府为保护人民利益而对排污单位采取的一种强制法律手段,切实提高了我区各级、各部门领导的环境意识,大力推动了污染治理工作,改善了厂群关系。
四、下一步打算
1、扩大示范区建设成果,提高管理体系有效性
区划调整以后,管委会及各镇(街道)组织机构、人员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体系文件也作了较大调整,这给ISO14000体系运行维护带来了一定困难。一方面,各级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内审员对体系标准的理解还存在着差异,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另一方面,未开展过ISO14000的镇(街道)要理解和推行环境管理体系,需要有一定的适应过程。因此环委会要按照示范区创建要求,大力宣传和推行ISO14000工作,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加强对各部门的指导和全员培训工作,增强体系文件的可操作性,强化监测和测量,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在全区范围内有效地运行。
2、完备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新型管理模式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许多法律法规都做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环委会和各有关部门都要做好法律法规的收集、培训和执行工作,及时调整体系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切实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另外,目前我区已由开发建设为主转变为开发与管理并重的新模式,将进入城市化管理的新阶段。各级政府将以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为抓手,逐步更新观念,理顺思路,使管理工作迈上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轨道。
3、创建生态工业园,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循环经济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的简称,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依赖于“减量、再用、循环”的3R操作原则,以实现对产品和服务的前端、过程和末端的资源消费的控制和优化。生态工业园是循环经济在区域和企业群层次的表现形式,是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之后的第三代产业园区。2004年4月,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我们正式启动了苏州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
在创建生态工业园的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挥ISO14000标准作为先进管理方法的作用。一是调整体系总目标,增加循环经济内容,如单位产值能耗、水耗等;二是按照创建规划,将一些有关循环经济的内容逐年通过环境目标、指标分解落实;三是适当调整各部门职责,调动经发、招商、财政、工商等部门的主动性,形成全区共同推进的局面;四是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及鼓励性政策,引导区内各单位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开展清洁生产,积极降耗减废。规划到2010年,我区将具有“工业共生、生产高效、生活舒适、景观优美”的现代生态工业园区特征,基本成为“城市园林化、开发园区化、产业生态化、环境自然化”的生态型和循环型社会。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苏州高新区创建ISO14000示范区工作虽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与现行环境管理制度的结合、实现区域环境保护的整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先进区域相比仍有不足之处。我们相信,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在上级部门及各位领导、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在管委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求真务实、迎难而上,我们一定能把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努力成为全国ISO14000示范区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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