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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型环境标志企业公示 2007-01-05
2007-01-08

企业名称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3

自我环境声明

1、          电热毯声明:面料符合GB18401-2003《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直接接触皮肤)产品技术要求

2、          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有效成分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要求规定

适用的产品(过程)

电热毯、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

适用的产品型号

电热蚊香片:彩虹电热蚊香片、彩虹电热蚊香片(B)、金彩虹电热蚊香片、金彩虹电热蚊香片(B)、乖乖电热蚊香片

电热蚊香液:1.30彩虹电热蚊香液(D型)、1.30彩虹电热蚊香液(E型)

公示日期

2006-12-302007-1-13

认证机构批准证书 | 培训批准证书 | 中国环境标志I型 | 中国环境标志II型 | 香港环保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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