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风电场项目
申报单位: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装机容量:111.9 MW
项目总投资:约¥9.16 亿元
年均CER量:172,500 tCO2e
减排计入期:7×3年 (2005-2025)
CER价格:6 欧元/吨CO2 (假设价格)
CER收入: 约137万欧元/年,即1370万元RMB/年
2、项目运行时间表
2003年10月,开始商谈风电项目的CDM开发事宜。
2005年10月,PDD完成最终修订,上报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审核理事会。
2005年11月,DOE进行项目审定,根据DOE审定报告,进行最终PDD修改。
2005年12月12日取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宁夏贺兰山风 力发电项目作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批复”。
2005年12月,取得附件1国家(CER购买国)的批准。
2006年3月28日,向EB提出注册请求。
2006年5月28日在EB得到注册,成为中国在EB注册的第九个项目。
3、项目启示
· 项目开发时间较长。2004年至今历时近二年,项目的CDM进程受到了国际规则、程序逐步细化等因素的影响。
· 项目因素变化多,包括:项目业主投资计划、建设进度、项目障碍等。
· 风电领域的CDM项目开发潜力巨大,此项目颇具典型性和推广性。
· 项目业主对提供所需数据资料(尤其是项目的背景资料)的协助程度,决定了项目本身的合格性。
· 国家CDM主管部门的支持至关重要,对项目组成部分的了解和与业主单位的交流非常关键
· 由文化差异造成的困难
· 注明所有的数据引用来源
· 无公开来源的资料应注明采集方式,如:电话采访等,并留有被采访人的联系方式
· 利益相关方意见必须认真搜集,并留有书面记录
· 最好使用已批准的方法学
· 额外性工具对额外性分析非常有用
· 业主单位要做好有关数据的收集和存档,以便将来CER的计算和核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