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3月1日,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燕平先生和韩国环境标志协会会长李相垠先生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韩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这是继上月与澳大利亚签订互作协议后,中国环境标志与国际环境标志机构签署的第二份互认合作协议。中韩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的签订基于共同的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地改善环境;增加环境友好产品与服务的需求与供应;向消费者传达产品与服务环境特性准确的可靠的信息。韩国驻华使馆环境参赞和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官员出席了签字仪式。

自1992年8月中韩建交以来,10多年间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中韩两国在建交伊始,双边贸易额还仅为63亿美元,建交后,两国间的经贸关系飞速发展,贸易额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3年中国已成为韩国第二大贸易伙伴,贸易额达到570.2亿美元,据预测中韩两国今年双边贸易额将里程碑式地突破1000亿美元。中韩两国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的签署,为两国企业搭建了更为广阔的环境标志认证平台,将更好的促进两国经济贸易的发展;同时,两国合作协议的签署,在中韩两国环境标志机构间建立起了信息交流的通道,将及时帮助出口企业获得最新的环境信息,促进我国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国际竞争力;加强中韩环境标志机构间的技术交流,将有效地促进全球环境标志互认的进程。 中韩两国在环境领域保持着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在1993年10月两国就签订了环境合作协议,建立了有关环境合作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其后召开了6次环境共同委员会,促进了关于酸雨等大气污染的防治和黄海环境保护以及环境产业间的协作工作。在2004年中日韩三国环境部长会议上,也将两国环境标志互认与合作作为重要议程进行讨论。中韩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的签订不仅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还将有利于两国的出口企业扩大出口份额,更好的促进两国经济贸易的发展。

中国环境标志产生于1993年,是为响应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在国际环境标志运动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国家环保总局授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开展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中国环境标志已经在家用电器、办公设备、日用品、纺织品、建筑材料等领域的56大类产品开展了环境标志认证,有900多家企业生产的18000多种产品获得了中国环境标志。10年来,环境标志不仅改善了企业的环境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引导绿色消费,同时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加,环境标志也在扩大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促进贸易发展、保障国家环境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韩国环境标志计划创立于1992年4月,1994年6月成立韩国环境标志协会;由韩国环境部与韩国环境标志协会(KELA)共同负责环境标志的管理工作。环境部主要负责建立和修改与环境标志计划相关的法律;环境标志计划的一般性管理以及颁布产品种类与标准。环境标志协会主要职责包括选择产品种类,制定与修改主要标准,开展环境标志认证,监督认证产品与认证标识的使用等工作。韩国环境标志计划目的是鼓励与环境密切相关的产品发展,以引起公众对环保的重视。目前已有102种产品,429家企业获得了环境标志认证。 环境标志作为一种市场化的、有效促进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正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持续不断的普及与发展,环境标志所取得的成就已为各国政府和消费者所认可,很多国家已经把环境标志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清单。近年来,各国环境标志机构之间加强了交流与合作,陆续签署了日韩、日本北欧、韩澳等环境标志机构的双边合作与互认协议,实施环境标志国际互认将成为全球环境标志计划的总体发展趋势。这次中韩协议的签订是中国环境标志探索和实践环境标志的双边或多边合作与互认、促进环境标志全球化发展进程的重大举措,这些成果将为跨越绿色贸易壁垒,保护全球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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