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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技术部是为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的部门,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 负责中心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保障中心的运行符合国家认可要求。包括:与认可机构联系、组织中心的内审和管理评审、中心体系文件的管理等工作; ● 负责认证评定的组织实施,组织技术委员会对中心的认证项目实施认证评定,同时承担技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 负责中心业务范围的管理,按照需求和能力扩大中心的业务范围; ● 负责申诉、投诉的处理; ● 负责认证技术研究
● 负责对CNCA、CNAS的信息通报
● 负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有关技术信息的获取。
部长:李在卿
全面负责技术部工作 010-59205840
副部长:柳若安
负责环境标志认证证管理体系运行及环境标志认证决定管理 010-59205841
副部长:徐玲华
负责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业务范围管理,与CNAS的联络。010-59205949
CNCA、CNAS 信息通报 常虹010-59205942
技术咨询与认证决定结果查询:
EMS/OHSMS:010-59205848
QMS: 010-59205843
FSMS 010-59205849
有机产品: 010-59205840
环境标志: 010-59205841/010-59205845
电话:010-59205848 传真:010-592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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