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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将开展环境标志互认 为绿色产品市场打基础
2006-01-16

   中新网青岛1月13日电(记者潘旭临)中环联合认证中心有限公司(CEC)和德国联邦环境局(UBA)及德国质量认证协会(RAL)今天在此间签署合作备忘录。据此,两国最迟于十月底正式签署环境标志互认合作。

  目前,中国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已与韩国、日本和澳大利亚达成了环境标示互认合作协议。

  据悉,由国家环保总局与德国联邦环境局共同举办的中德环保合作研讨会,于十二日在青岛拉开帷幕。作为此次研讨会重要内容,主题为“环境标示与绿色采购”分论坛吸引了德国环境官员、北京奥组委环境部官员以及中国环保专家和企业界代表的热情参与。

  在签字仪式上,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主任陈燕平先生表示,中国实施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已经十余年,有效地推动了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的建立。当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正在积极展开国际合作,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政府绿色采购,进而全面推进了中国的可持续消费。

  据悉,德国早在一九七八年就推出蓝色天使制度,是世界上最早开展环境标志计划的国家,同时,德国也是较早开展绿色采购的国家,多年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来自德国的专家与代表,分别在研讨会上介绍德国绿色采购政策制度、实施案例以及与环境标志的关系,并一致认为,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是中国最具权威的环境标志认证机构,双方展开合作,将对提升两国在环境标志认证领域的全方位合作,并最终为两国绿色产品进入双方市场打下坚实基础。

  陈燕平表示,随着中德经济和贸易的迅速发展,中德环境标志之间逐步地加强以签订互认协议和建立共同标准为目标的合作,将对加速中德环境标志的国际化进程,促进两国贸易的发展以及中国绿色采购和可持续消费产生积极影响。


德国联邦环保局Penny司长(前排左)、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主任陈燕平(前排中)、德国质量认证协会(RAL)CEO DR.WOLF D.KARL(前排右)、德国联邦环保局官员、中国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付司胥树凡、产业处处长王开宇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认证中心相关领导参加了签署合作备忘录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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