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苏州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环保“十五”计划和苏州富民强市、“两个率先”的目标,在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实现“一片红”的基础上,全市又建成了全国生态示范区,实现了“一片绿”。2004年9月《苏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论证。同时,所辖的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市也先后完成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并已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生态建设“细胞工程”: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步伐加快,目前已有9个乡镇获国家环保总局命名,9个乡镇通过省厅调研,13个乡镇的环境规划已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论证。41个村通过省厅调研考核。
2004年《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论证,所辖5市(县)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也先后完成,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入实施阶段。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在企业、区域、社会三个层面扎实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ISO14000认证数量持续增加,2004年新增70家,累计达到250家。同时,环境标志认证企业的2004年达到19家,占全省72家的四分之一强。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水环境的综合整治、大气污染的控制和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的管理。
2005年2月26日—28日,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组成调研组,在省环保厅赵挺副厅长的陪同下,到苏州张家港、常熟、昆山3地,对生态市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苏州生态市建设工作,认为苏州生态市建设“有理念、有办法,有成果”,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循环经济为核心,以城市化过程中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走具有苏州特色的创建道路。
3月4日,省环保厅对生态市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团结争创,志在必得。二是要将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优美镇、生态村等各种创建活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水环境整治力度等作为下一步创建工作的重点。三是要将创建生态市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生态市规划、生态知识的学习培训,拓展创建思路,扩大创建领域,增树创建典型。四是要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力度,控制新污染源,杜绝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五是要切实解决影响老百姓生产生活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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